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24日行政院前學者訴求 反壟斷與守護公視運動首度合流


文字附註    林靖堂 

上週四(24),去年以來兵分兩路的兩波媒體改革運動反媒體壟斷與公視守護運動首次合流,共同對行政院訴求針對台灣的公、私媒體要所作為與政策。台灣公視董事會改選爭議在延宕兩年多後,於日前18日再度破局,而反媒體壟斷運動也遲遲未等到立院朝野政黨對反壟斷修法的積極作為。

媒改學者認為,台灣商營媒體掌握在少數私人財團手中的趨勢愈趨明顯,所造成的後果將視言論的集中與限縮,以及公民傳播權益的喪失,因此制定反壟斷法刻不容緩;以至於,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的存在,乃至於媒體內部自主的媒體工作者團結組織的建立更形重要,因此,公視的爭議應當透過公視法修法(媒改學者主張下修董事會人數),以及盡速補選新董事會要。

媒改運動長期以來,將反商業媒體壟斷與守護公視看作是同一件事情;無論在言論與新聞自由的保障、健全台灣公民傳播權益,以及傳播政策制度的建立上,這是整體台灣傳播產業環境與發展的問題,也是閱聽人一般公民視聽與媒體近用權益的問題。

因此,兩股運動訴求的集合,以及媒體訴求更高層次台灣文化傳播廣電政策的論述,刻不容緩!

民團訴求旺中案聽證 NCC:由委員會決議


林靖堂 採訪報導

旺中併購中嘉有線系統案切割中天電視台等3項停止條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表示,若在未要求補件的前提下,可望最晚於今年4/16對旺中案停止條件進行最後認定。同時,NCC也回應早上媒改團體的訴求表示,過去未曾有就停止條件成就與否開聽證會的慣例,未來仍須由委員會決定開聽證會的必要性。

NCC於去年7月底所做出有條件通過旺中案的決議,其中切割中天、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中視應社獨立新聞編審制度3項停止條件最為人所關注。NCC曾表示,旺中併購案若要成立,必須達成此3項停止條件。去年底,旺中便提出將中天電視台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之方式,像NCC提出旺中案3項停止條件的審理。

今天早上媒改團體赴NCC陳情,要求NCC針對旺中案3項停止條件的審理召開聽證會,以召公信。對此,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下午表示,NCC過去沒有就停止條件成就與否開聽證會的慣例,這件事情必須由委員會決定。

至於旺中併購案3項附款的審議最快何時可以完成?黃金益指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為2個月,最多得延長2個月,自文件送達日開始起算。不過,黃金益也指出,一旦因文件資料未備齊而求補件,就會暫停計算審查,直到文件資料備齊後,繼續計算其審查期限。

黃金益透露,業務單位對於旺中併購案的3項停止條件實質審查已接近尾聲,接下來將提報委員會進行審議。但記者近一步詢問時間期限為何,則未有明確回應。

旺中信託中天當切割 媒改團體籲NCC召開聽證會透明


林靖堂 採訪報導

去年7月底有條件通過的旺中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因為包括切割中天電視台等三項附停止條件,目前仍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審理。日前旺中已確定以中天電視台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等方式,向NCC申請併購案審理,今(30)反媒體壟斷民間團體赴NCC陳情,要求NCC針對審理中的三項停止條件進行公開聽證將併購案相關資訊透明以召公信。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首先指出,日前中天的信託切割案,僅是形式上的切割而非實質的切割。她表示,所謂實質的切割除財產權切割外,亦包含經營權的實質切割。

陳曉宜說,日前中天為了要履行旺中併購案而將蔡衍明子蔡紹中解任,但新任命的董事長馬詠睿等人,仍是蔡衍明任命的中天電視台原班人馬;再者,日前接受旺中信託的台灣工業銀行過去並無經營媒體的經驗,而且台灣工銀僅是形式上的股權信託,並非實質的經營控制。不僅如此,陳曉宜也特別指出,台灣工業銀行董事長駱錦明與日前與蔡衍明共同併購台灣壹傳媒的中信辜家關係非常良好。

因此,陳曉宜認為諸此種種,蔡衍明僅是要透過與併購案的合作夥伴持續實質控制中天。媒改團體呼籲,在程序正義上,NCC應該就此公開舉行聽證會,讓所有的公民參與整個過程。

台大新聞所張錦華教授認為,NCC主委石世豪應有能力作到自己曾宣示的維護行政一體的原則審理旺中併購案。她呼籲,根據NCC組織法第10NCC應本於法律所授權職責,對此案召開聽證會程序,尤其NCC自己也公開認定有線電視系統對台灣媒體環境的影響巨大,「NCC更不應被懷疑為業者護航」。
 
媒體改造學社代表、台大新聞所林麗雲教授則表示,未來私人併購壟斷媒體的情況會愈演愈烈,所以在此個案上NCC應建立典範,嚴格定義何謂切割與信託的定義,就此案例公開透明並舉行聽證會以召公信。

NCC發言人虞孝成稍後回應表示,NCC現在仍就書面資料的內容進行法律研析,NCC將等訊息掌握充足後,再決定是否進行聽證程序。

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支持獨立書店 龍應台:壟斷式連鎖店削弱多元文化

資料照片

林靖堂 採訪報導

繼日昨文化部長龍應台與受邀擔任文化大使的影星林青霞鼓勵獨立書店重新回到台灣各地的街角,龍應台今(28)再度表示,獨立書店是一個文化的多元展現,如果所有的書局都變成壟斷式的連鎖店,其實是對多元文化的減分。

龍應台以柑仔店為例,獨立書店如同你我小時後經常見到的柑仔店,當人們進到雜貨店買醬油時,老闆與顧客之間是有一層深刻的人際互動關係。但當其逐漸被連鎖店取代時,我們所見到的是經常性變動的工讀生以機械式的口語歡迎顧客光臨,龍應台認為,連鎖店如此機械式與經常性流動的勞動力,使得商店與顧客個人之間特殊深刻的情感關係連帶逐漸喪失,「這是一種文化體質的改變,獨立書店也是」。

龍應台分享林青霞的故事,林青霞說她過去住在石牌時,附近的街角有一間書店,當每個月領薪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直奔書店去買書,然而她終究發現街角的書店不見了。龍應台說,這是生活方式一部分價值的變化,也是文化部欲意恢復獨立書店榮景的原因。

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防止壟斷私媒 停止干預公媒

(本文為2013/1/24蘋果日報論壇《防止壟斷私媒   停止干預公媒》完整版)

林靖堂   

去年整年與今年年初一連串的媒體大事,包括旺中併購中嘉案、壹傳媒交易案、公視董事會改選案與傳媒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任命案,共同的交集除了所謂的「中國因素」;另一重要課題,即政府媒體政策的思考,應建立在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之下,防止私媒壟斷、對公媒干預止步。換句話說,反媒體壟斷與維繫公共媒體獨立性,是一件事情。

進一步說明,一個具備民主素養的政府體制,為了健全民主政治的發展,其傳媒政策皆會採取一種傳播政治經濟學所謂「資本主義企業與國家干預之間的平衡狀態」。在尊重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與政治體制中,由於了解媒體的角色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於替公民社會守望、監督財團與政府,因此在這些國家中的政府與公民社會,都了解「任何一種政治與經濟勢力都不適合過度掌控媒體資源」的重要性。

也因此,尊重民主價值的西方國家其所彰顯的國家傳媒政策,不外乎重視商業媒體的壟斷獨占問題,以及跨業併購的負面效應;同時,也強調獨立公共媒體在公民社會扮演的重要地位,並賦予龐大資源使之能與商業媒體抗衡、監督政府公共政策。而這樣的傳媒政策作為,前者如美國、後者如歐洲,去年英國上演的梅鐸集團風雲可為例證。

然而,回頭看看我們台灣自己的執政當局,高喊數位匯流的口號大旗背後,卻對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毫無概念。在執政當局毫無「應保持資本主義企業與國家干預之間的平衡狀態」,以及「保障言論自由多元」的政策意識之下,台灣媒體環境的現狀與政府的作為,不是放任黨國資本主義共生結構的財團恣意併購、壟斷商業媒體,不然就是欲意將政治黑手深入公共媒體。

「控制」-將媒體視為政治利益的宣傳工具並納為己用,是東、西方批判性政治經濟學者努力遏止的問題,但卻也是台灣政治人物與在地政經結構不斷伸手欲奪取的權力毒蘋果。而去年一整年乃至於今年年初仍在上演的台灣媒體風雲事件簿,就是政府、政治人物與財團共謀合演的「控制」戲碼,無論於公於私,掌握媒體的野心,展露一覽無疑。

至於許多學者與反壟斷青年聯盟所擔憂的「中國因素」,也不能跳脫「控制」的框架之外,南方周末事件、紐時中文網事件,都是中國傳媒與政治嚴控體制下的「中國因素」問題。綜合以上所述,近日媒體改造學社學者與傳播學生鬥陣學生高舉私媒反壟斷、公媒反干預,二者合而為一不無道理。

從日前文化部公視董事改選四度破局,以及反壟斷法修法的爭議來看,問題的關鍵就在政府的不作為與政黨對媒體的錯誤干預。因此,我們必須要問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在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最大前提下,台灣的傳媒政策到底為何?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是否願意宣示,台灣政府的傳媒政策應朝防止私營傳媒壟斷、停止干預公共傳媒的目標邁進,並實際作為?

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龍應台提國藝會模式解決公視爭議 學者態度保留

林靖堂   採訪報導  

上週五(18日)第五屆公視董事會審查四度破局後,文化部長龍應台提出修法全面檢討審查委會制度的想法,今(21日)在媒改學者與學生到公視前靜坐後發酵。龍應台希望在未來進行公視法修法時能檢討現行的審查會機制,改比照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會遴選模式。不過,今日參與遊行抗議的媒改學者則持保留態度。

上週五公視董事會審查再度破局後,今早媒體造學社與傳播學生鬥陣等多位學者與學生前往公視前面靜坐,並以4小時的時間自位於內湖的公視步行前往12公里外的行政院大門口前表達不滿。學者們認為,公視作為健全台灣公民社會與傳播環境的關鍵位置,朝野不應當在繼續「不問專業,只問鬥爭」。

媒改學者要求,行政院應立刻解決現在的公視紛爭,讓已選出的13位新董事立刻就任;同時,立即修法將四年前因一黨之私上修的董事會人數,下修回11~15人。

對此,龍應台下午在參觀國家電影資料館樹林片場時回應表示,她很心疼學者與學生此時還願意出來支持公視的議題。龍應台重申,文化部下一階段將傾全力修法,重新徹底將公視法逐條審視。她說,自己已不想再跟立法院以政黨比例制產生的審查委員會,如此荒唐的制度走下去。

龍應台希望,未來公視董事應依照國藝會的做法產生董事,因為國藝會也是文化部設立的財團法人,而由文化部本身組成遴選委員會,去挑選與徵詢,最後產生的董事人選後送行政院核定即可運作,毋需經過立法院。

她說,此作法的優點,第一是尊重行政部門的行政權;第二則不經過立法院,大家都有機會執政,大家也都有機會好好做事,如此別再討論門檻的問題。

不過,對於龍應台提出國藝會模式,今日從公視苦行至行政院的媒改學者紛表保留態度。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表示,如果文化部願意提出一個負責任的方案並與朝野溝通,也是積極的態度,但最重要的是必須取得不同政治力量的共識。胡元輝進一步說明,台灣現行制度與英、澳等內閣制國家不同,這些國家不需經過國會,因為他們的內閣就是多數黨;而台灣所採行的制度不是內閣制,如此情況下要採行國藝會,可能面臨法理上的問題。

然而,媒體質疑國藝會模式是否有介入干預公是自主的疑慮?胡元輝認為有可能,因此希望公民社會能夠共同參與,才能解決當前公視的爭議,但如果國藝會模式不能納入公民社會的參與,便讓人深以為憂。胡元輝說,英國與澳洲是公開接受各界申請,換句話說,兩國的制度是一個開放性、面對公民社會的一種提名制度,如果沒有這樣的機制,可能會矮化公視。

交通大學傳播科技系主任魏玓也表示,如果台灣的政治制度是內閣制,國藝會模式可行,但我們不是。英國基本上就是如此,並由執政黨自行承擔政治責任,問題是執政黨是由國會多數組成的,所以在台灣會問題。

魏玓指出,國藝會是一個文藝專業的組織,公視也需要專業,但更需要有一定的社會連結。他進一步指出,社會連結有很多種方式,過去公視法立法時就有人主張以海選的方式,由各公民團體與地方組織進行推薦;另一種方式便是由國會來審理 

魏玓表示,他不認為由立院來行使同意權會是理想的方式,但卻是比較合理與合乎目前政治現實的方式。他覺得,在台灣要排除任何藍綠對抗的架構與政黨力量的介入幾乎不可能,因此回歸目前的憲政體制是一個辦法,「反正再糟也跟目前的政治體制一樣糟」,至少立委的討論與投票記名、公開。

他說,國藝會模式不會使公視不獨立,但他更擔心會使得公視太獨立、太菁英,與社會連結更形脫軌。 

魏玓最後認為,解決公視問題目前的優先順序,是先從小規模修法解決第四、第五屆問題;其後是請文化部提出公廣政策;有了政策之後才進行修法,沒有政策就修法還是會一團混亂。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2013年第四次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審查會選況觀察分析

林靖堂

在文化部長龍應台努力下,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改選在昨日進行第4次的董事審查會,然在四輪投票的結果下,僅選出侯文詠、陳倩瑜、陳淑麗、紐承澤與姜雪影等五人,此結果雖比去年8月稍有進展,但距離公視董事會法定名額下限17位董事仍有4步之遙,新公視董事會審查會第5度破局。如此結果,仍令人遺憾。

筆者長期關心公視董事會改選的過程,首先必須肯定文化部與龍應台在解決公視董事會長期的政治紛爭上,的確做了比起過去新聞局時代,更進步的改革與努力。無論是名單接受公民團體的推薦與參與、提前公佈接受外界審視、審查委員會視訊轉播的公開透明等。然觀察昨日6小時的審查過程,筆者以為,政治介入干預審查的痕跡仍然深刻,與去年8月選出五月天主唱阿信當時的情境一致。

首先,從投票意向與部分審查委員直白的發言內容來看,藍綠陣營對立仍然壁壘分明。此現象可透過四輪投票開票過程進行分析比對,若我們將審議過程中明白為藍綠兩團體所贊成與反對的人選作為基準,便可看見四輪投票,藍綠兩陣營選票集中的程度與選票分布。進而,從審查委員投票意向分析,政治意識與政黨意識仍視此次立院推薦的審查委員的投票行為,也就是說,兩黨持續相互杯葛彼此認為具威脅性的人選。

從審查委員投票意向表可以看見,以在野黨推薦審查委員明確表態反對的李念祖、黃肇松、趙雅麗與程宗明為基準,四輪投票行為一目了然。不會投給李念祖、黃肇松、趙雅麗與程宗明的票數相當堅定,不是反對票就是空白票;而支持李念祖、黃肇松、趙雅麗與程宗明的審查委員,雖然在投票意向上大致反對林麗雲、紀政、張正、劉昌德與劉銘,但是愈到後面,似乎為國民黨籍的審查委員不僅對原本支持的四人有動搖現象,更有傾向有支持其他候選人的情況,只是支持轉向者未能使得更多候選人通過12票審查通過門檻。

觀察本次審議過程,比去年8月進步的是,部分審查委員終於願意主動說明自己對特定人選贊成與反對的想法。只是,仍有美中不足處,包括投票行為與口頭表達的行為並不一致。例如四方報候選人張正的投票內容上,多數審查委員雖然對張正創辦移工外語報紙口頭表達敬佩並呼籲其他人共同支持,但實際投票行為,開票四次卻都在不斷8票間游移,明白顯示有審查委員言行不一。

再者,此次社會各界在視訊上所見到的現場,審查委員除對少數候選人較有意見外,審查委員都不願對大部分的候選人進行實質審查與評論。也因此,社會大眾仍然看不見審委如何基於公視發展政策等考量,審視個別候選人的適格性。

民間團體呼籲審查委員會應以記名投票方式公開透明,就是為了讓審查委員會的審查過程更具備公信力。只是,很可惜審查委員基於種種理由不願記名,使得此次審查再度因為藍綠意識形態的壁壘而破局,實為可惜。

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

參選公視董事 黃肇松:承諾置入不應存在 李念祖:律師與董事的分際很清楚


林靖堂   採訪報導  

文化部即將於後天(18)再次召開公視董事監審查委員會,今邀請部分公視董事候選人與媒體見面說明自己參與公視審查的心路歷程。會中,受公民團體質疑為推動媒體置入性行銷第一人的前中國時報社長黃肇松,中國時報委任律師、理律事務所負責人李念祖成為媒體焦點。

公民團體今早召開記者會呼籲而且希望部分公視董事會候選人應當說明自己對於媒體公共性與新聞專業的理念,並期望候選人說明自己對於置入性行銷與財團間關係的看法。下午,在文化部邀集之下,包括前中時社長黃肇松、中時委任律師李念祖等人與媒體見面,立即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

李念祖首先澄清,自己並非旺中的律師,而是中時的委任律師。他指出,自己代表時報集團已經20年,跟時報集團的關係很深,但他會將份際拿捏清楚,如有應利益迴避的事情,該迴避就迴避。

針對反媒體壟斷的議題,李念祖指出,就自己所知台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公視的存在就在補足台灣多元性價值的不足。他說,社會對於擔心(媒體)壟斷是一件好事,正因有如此警覺,才能避免問題的發生,而參與公視有助於此一觀念的提升。

有媒體質疑李念祖如何將自己媒體律師的身分與公視董事作切割,他回應表示,律師代表其當事人進行辯護,是律師的職責,但律師不能把自己的理念與當事人結合。律師的職責是,在法律的程序中代表當事人但與當事人的理念並不合而為一,這個份際是所有律師都知道的基本認識。

另一位備受質疑的前中時社長黃肇松則解釋,2005年在研討會上有關置入性行銷的談話,僅是解釋當時中國時報刊登類似座談會或政策研討的做法。他進一步表示,當時即使擔任商業媒體的社長,中時仍不同意政黨或商業團體的置入,商業媒體要登就應該刊登廣告,那是在當時的媒體經營環境之下的情境,他並且表示自己當時也非直接負責此項業務,而是以社長的身分監督業務,置入性行銷為廣告部門推動與規劃。

黃肇松最後直接承諾,若自己有幸擔任公視董事,置入性行銷「不應存在」於公視,他說,若要置入也要為全民的公共利益置入,才是公共電視的責任。

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18日公視審查是否記名? 龍應台:當天審委自行決定


林靖堂    採訪報導

公視董事會將於18日再次召開審查,文化部長龍應台今邀審查委員茶敘。龍應台表示,公民團體與文化部希望審查委員會記名投票一事仍有歧見,將等待18日當天開會決定是否記名開票,至於網路直播一事仍將持續進行。至於包括知名導演鈕承澤在內的公視董事候選人,也將於明(16)日下午受邀公開露面。

龍應台今天下午再次與本屆公視董事會審查委員茶敘,由於這已是龍應台就任文化部長以來第2次補提第五屆公視董事會候選人名單,有審查委員在茶敘上反過頭來安慰龍應台「名單很好,應該要樂觀一點」。

由於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改選爭議仍未圓滿解決,自去年8月審查委員會僅選出五月天主唱阿信在內3位董事而破局後,公民團體與社會各界對審查會議內政治干預的質疑並未間斷。本次文化部順應社會要求,也希望審查委員會能進一步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化解政治介入的疑慮回歸專業審查。

不過,龍應台也轉述茶敘會上審查委員的意見指出,根據內政部對議事規則的規定,記名投票的做法,「對事可以、但對人就不應記名」。龍應台表示,由於會議程序與做法是審查委員會本身的權責,仍要由審查委員會在18日當天自行決定。

龍應台指出,自己很重視提名作業的專業,文化部對行政院負責,記名與否不是跟府溝通,文化部僅將行政院的提名作業完成就好。她反問,18號的審查會議請問立法院在哪裡?公視的問題要回到基本面,就應該請立法院告訴社會18號將如何行使同意權?龍應台甚至認為,如果制度有問題就要盡快改!

至於文化部的公廣政策,龍應台重申,很多公廣政策必須要董事會自行決定,政府不應過度干預,公廣政策仍必須等待公視董事會有結果後,才能進一步公佈。

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政治妥協的公視名單 曙光仍待乍現

資料照片
(本文寫於1/8 由於等待投稿遲未刊出,請賜教!)

林靖堂

延宕超過兩年的第五屆公視董監事,在文化部長龍應台的積極推動下,於昨(7)日又向前邁進了一步。由文化部協調、行政院提名的新公視董事候選名單,再次提出;同時,為了解決長期以來的紛擾爭議,龍應台也決定終止前主管機關新聞局對舊公視董事的訴訟,看似展現些微曙光的公視董事會改選爭議,實際上仍暗藏問題。

名單仍藏各方角力與政治問題 

龍應台日昨公布以28個非營利組織共同推薦為首的名單,名單亮眼。但詢問文化部過程,龍應台明言,提名前確與院方、府方作過「溝通」,顯見這份名單仍充滿黨政高層的政治折衝。

首先,這28個民間團體所推薦的名單並非全部在列,其中有主動拒絕接受者,有未獲文化部與行政院提名者,而剩下的名額,龍應台則在有意無意間透露了仍有屬於政治部門內的部分口袋人選。

其次,這樣的名單中,有部份支持媒體壟斷為財團辯護者,也有因菸權而爭議者,更有飽受政治干預批評屢被否決者。因此,這些被提名者背後所推薦的團體、個人為何?以及這些人選的公共想像、公視藍圖為何,令人好奇?只可惜,文化部與龍應台未對此多加說明,或開誠佈公。

審查委員的政治角力關鍵

回到同樣充滿政治角力氛圍的審查委員會上。去年6月與8月兩次審查會期間,審查委員會也有諸多爭議。其一,審查委員會的公開透明,是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前進,而在8月網路視訊的審查會議上,我們只看見,審查委員會在妥協於民意壓力下的網路直播會議中,以冗長的程序發言蓋過對個別候選人的實質審議討論。

再者,部分審查委員曾因抗議會議少數凌罷多數,在會場當面於媒體面前宣布拒絕再審,卻仍在龍應台的苦苦哀求下,勉為同意參與續審,而此舉卻也引發另有審查委員不滿,揚言要求該位審委退出審查。

如此,不僅明白顯示審查委員會所代表的政爭痕跡明顯,同時,也為這份龍應台再度以單純作為化解紛爭最佳武器的公廣董事候選人名單,帶來變數。118日是否將重演前次只過三人,並爆發不同陣營間相互指摘政治杯葛的惡夢,或許可以拭目以待。

單純能否成為解決複雜的最大武器

在董事補提名名單與審查委員會或明或暗的政治介入下,龍應台「單純是解決複雜政治問題的最大武器」能否成功達成目標,不免令人悲觀。此次在民間團體要求下,龍應台與文化部也向審查委員會呼籲,公視審查委員會應當記名投票,讓審查委員備感壓力。

公開記名投票一事,將可使得審查委員是否基於政治操作或專業審查的立場,公開透明於世人眼前,有助於釐清過去審查委員會政治干預審查的疑慮。因此,記名投票與否應是公視中的政治干預力量最為忌諱的關鍵。

然而,要求記名投票一事,雖是龍應台文化部長政策自主權的展現,只是未在龍應台與府院高層的溝通協商內容中,屆時審查委員會願不願意屈於民意壓力,同意記名或使審查破局,都將考驗各方態度的表明。

綜觀本次名單,妥協可作為龍應台此次提名的最佳註解,但公共電視作為台灣傳媒公共性的指標,吾人仍期待審查委員18日應選出符合公共利益、具備募款與規劃未來能力的公共媒體集團經營團隊。

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藍綠共謀的立院收割秀 被犧牲的反壟斷修法

圖片轉載自新頭殼新聞網
(註:昨日曾言明要停寫部落格,但自立院而來的觀察湧現,仍作書寫,抱歉!)

(註2:謝謝聯合報記者黃驛淵的修正,本次爭議在民進黨團廣電三法修正草案,而非葉宜津版本,特此修正與說明。)

(註3:本文為2013/01/12《蘋果日報》民意論壇版投書〈藍綠共謀犧牲反壟斷〉原文)

林靖堂   

本週的立院反壟斷修法秀好不精采!廣電三法的反壟斷修法草案,就在國民黨罕見無條件支持、行政機關深夜表態反對,最後立院院會國民黨黨團反悔阻擋三讀後,以最戲劇化的方式,上演一場政治計算的鬥爭戲碼:民進黨贏得了蓄積火大遊行的理由與動力的政治利益、國民黨成功拖延反壟斷修法進度的政治目的,在一片爭執吵鬧中,最大輸家仍是全民的言論多元與傳播權益。

這齣鬧劇的源頭,是國民黨為遏止民進黨113火大遊行動能,表態無條件支持法條尚未成熟的民進黨黨團版廣電三法修正案,同時,也在本週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廣電三法修正案時,不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口頭與書面提醒執法層面的疑慮,在宣稱具高度共識下,快速闖關初審通過。

隨後,就在昨日深夜,NCC緊急召開記者會,表態批評立院廣電三法修正民進黨團版的立法技術與內容不周延,並宣稱該法一旦通過會有「最壞結果」;劇本最後,就是今日立院院會,國民黨對先前支持反壟斷的立場反悔,在本會期倒數第二個立法院院會封殺民進黨黨團版的廣電三法修正案。

言至於此,民進黨是否也有問題?有的,廣電三法有眾多委員提出的版本,包括先前901遊行前民間團體提案的尤美女版本、葉宜津自行提案的版本與民進黨黨團版本等。原本,葉宜津版本早已經過政黨協商與行政院版有一定的揉合過程,但卻發生民進黨黨團不願簽字的問題。而本週所聚焦討論者,在國民黨也讓法條粗糙、爭議頗多的民進黨黨團版本廣電三法修法草案,飆車立法,引發NCC反彈

筆者以為,這齣立法院的反壟斷修法劇碼,是藍綠政治算計、變相共謀的結果。本次修法焦點的民進黨黨團版本,由於牽涉許多業者利益,同時亦無罰責,與去年反壟斷民間團體透過民進黨不分區代表尤美女所提出的反壟斷修法版本有所差異。而此一版本卻特別為國民黨提出來全面支持,在號稱「高度共識」下,在週三的立院交通委員會率爾通過。

此般情況下,立院近幾日有關廣電三法修法的質詢,不僅毫不積極,或許民進黨就在等待國民黨於本週會期結束前擋下修法,得以藉此蓄積113日火大遊行的能量。就此,民進黨便更有足夠理由批評國民黨「假反壟斷」,以號召更多群眾上街抗議,獲得更多政治利益。

國民黨方面,則透過支持尚未周延、缺陷處處,同時各方仍有疑慮的草案法條快速通過,激起行政機關對新法有執法困難的反彈,擋下《反壟斷專法》尚未成形前,在廣電三法築起反媒體壟斷高牆的機會。雙方各取所需,也讓即將可能被防堵或喪失更多利益的業者,有喘息空間,反媒體壟斷的社會訴求卻仍被遠遠拋在後頭。

在這一連串戲碼當中,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焦點,就是NCC委員補提名人汪用和接受立院審查一事。昨早,在前日國民兩黨高度共識速推廣電三法修正案的溫和氣氛下,民進黨對備受爭議的國民黨籍NCC委員提名人汪用和僅有零星砲火,甚至有民進黨委員直言汪用和一定過關,然而就在下午,因汪用和家屬被爆與中資有關暫停資格審查,也破壞了交委會原本的和諧氣氛,隨後於晚間NCC就在自家召開記者會,強力抨擊立法院對廣電三法的立法不周。這一連串的時間序,值得玩味。

無論如何,在這場立法院反壟斷的修法遊戲中,民進黨或有或無,利用反媒體壟斷修法收割了火大遊行的能量與民意;國民黨也在其中,成功防止反媒體壟斷修法條文,在近期敏感的旺中併購案與壹傳媒交易案有決議前,先行立法通過。

在這場立院廣電三法反壟斷草案修法收割秀下,被玩掉的是真正戮力反媒體壟斷的社會運動能量。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廣電三法朝野飆車立法 NCC回批修法草率

林靖堂 採訪報導

針對昨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無條件初審通過廣電三法修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0)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對立法院明天可能二、三讀通過的廣電三法修法表達「遺憾、錯愕與無奈」!NCC批評,明日即將進一步通過的修法版本立法技術草率,如此倉卒的立法是最壞的結果。NCC深切希望,立法院能等待NCC三月的反壟斷專法出檯後,再併案審議較為周延。

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今晚代表NCC舉行記者會指出,制定所謂的《反媒體壟斷專法》是兩黨與社會共識,但反媒體壟斷雖為社會所需,NCC也認同積極修訂專法的必要性。但謝煥乾進一步表示,相關的機制應該要面面俱到,不是說要反媒體壟斷就要把不周全的法案送出,「修法需要,但是內容適當、可行更為需要」。他說,若目前版本一但通過,未來在一定會有執行上的困擾與難處,以及對產業界造成深遠的影響。

謝煥乾嚴厲批評,去年901遊行後,立院交通委員會曾要求NCC在今年六月前盡速制定反壟斷法,NCC也按要求努力,並且提前希望在3月提出給各方公聽。但如今立法院卻又做出此項決議,是「出爾反爾」。

謝煥乾認為,昨日立院通過的民進黨草案內容,規範機制上並不妥適。他一一指出問題所在,包括媒金分離、編輯室公約、公開發行、獨立董事等面向。

媒金分離方面,謝煥乾說民進黨版本的草案是抄襲當年黨政軍條款立法的方式。他指出,黨政軍條款無論直接、間接,一股都不行,而若未來銀行、保險業一股資金都徹底不能進入媒體中,是「實質過苛」、甚至有違比例原則。若法案通過後,將使此一產業的資金注入產生一定影響,殺傷力極大。

而獨立董事部分,則獨立董事原設置的目的在強化公司治理,與跨媒體壟斷與維護新聞自主關係尚淺,若將此套用到資本大小不同的各種媒體,也不符合比例原則。謝煥乾舉例,很多小功率廣播電台資本並不大,要她們設置獨立董事的確是強人所難,他呼籲,如此修法是否適當,很有可議。

至於編輯室公約,謝煥乾說,NCC已將此概念放入反壟斷專法的修法架構中,但是他指出編輯室公約並不是所有媒體都需要,新聞頻道或有新聞節目的綜合頻道也許需要,但是其他非新聞性節目頻道是否需要?他認為,該法在編輯室公約的修法範圍,應當適度限縮。

而有線電視的公開發行,謝煥乾則認為是多此一舉,因為現行已規定,所有超過兩億以上的系統業者都要公開發行。若金馬、台東的播送系統也要作公開發行是實質過苛,這個條款「沒有必要」!

此外,昨日通過的廣電三法有溯及既往條款,謝煥乾認為此舉需非常慎重。他舉例,包括刑法與行政法都禁止或有條件溯及既往。他認為,溯及既往是很重大的議題,只要一溯及便會造成傷害,一定要以非常慎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處理。

不過,現場媒體針對NCC今晚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的方式提出質疑,為何NCC不在今日跟昨日的質詢台前極力澄清?謝煥乾則回應指出,法案要過行政機關要反對也沒有辦法,但說NCC沒有異議並不確實,NCC無論在口頭或書面,都有清楚表達行政機關的立場。媒體進一步質疑,現在開記者會是不是主委與院長有過意見交換?謝煥乾承認,確實主委與院長有過溝通。

謝煥乾指出,無論立法院明天是否三讀通過,NCC仍將按照原定程序繼續推動反壟斷專法立法,速度只會加速不受影響,「我們希望專法出來後能夠矯正明天可能三讀後出現的廣電三法執法問題」。

最後,謝煥乾表示,NCC在針對901遊行制定反壟斷法的訴求,在新一屆期的委員會成立一個月後,就已成立工作小組,個別社運會是制度設計的促因,但是制度設計有一定程序,NCC已有加速進行,目前相關政策內涵已有架構,有過一次的專家諮詢會,未來將會加速公佈修法進度。

不過,對於NCC認為朝野共識的民進黨版本修法草率, 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則回批NCC,指NCC此舉根本是在為特定財團護航。

901反媒體壟斷聯盟召集人陳曉宜表示,民進黨版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內容,皆站在在健全傳播資訊環境的高度修法,媒金分離在金融相關法規早已訂定,並無「失之過苛」的問題;而限制系統台經營者的門檻,避免垂直壟斷,溯及既往亦是呼應NCC在審查旺中併購中嘉案的限制條件,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再者,保障新聞專業自主權的獨立董事、編輯室公約等條款,亦是NCC在2007年訂定通訊傳播基本法時的內容。她認為NCC是在自打嘴巴,簡直荒謬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則認為,民進黨版本的廣電三法修法草案對於遏止跨媒體壟斷惡化趨勢有所幫助,但興利尚有所不足,例如本國自製節目製播比例規定,設立廣電影視基金...等。值得肯定是媒金分離等原則,編輯室公約等規定。不過,他也指出,回溯適用的問題未被預期,如果真回溯適用,的確會產生不小沖衝,畢竟目前旺旺、富邦等財團都存在與本法修正禁止規定不符的情況。

對於NCC認為廣電三法修法草案的執行層面會有技術困難問題,羅世宏表示,執法的技術問題不應壓倒迫切的立法需要。他說,若執行實在困難,可再從權處理,必要時或可再行修法,但不宜藉故拖延。

羅世宏最後指出,NCC在三讀前跳出來喊停,與業者相互呼應,有違行政中立,並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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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爆親屬任職中國創投 立院決議暫停汪用和資格審核


宋小海、林靖堂   採訪報導

行政院補提名汪用和與江幽芬等人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一案下午出現變數!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0)日下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大爆汪用和親屬在中國創投公司擔任總裁,此事一出經黨團協商後,立院今決議暫停汪用和的資格審查,待關係釐清後再行審議,並將汪用和「請出會場」。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下午續審行政院提名汪用和、江幽芬等人遞補NCC委員人事案。綠委管碧玲質詢時,大爆汪用和父親汪大華擔任董事長的新中國際集團,該公司受中國創投公司信中利集團支持,兩集團為夥伴關係,同時,信中利集團的總裁汪潮涌即是汪用和「輩份上」的叔公。不過,汪用和隨即回應,強調她與汪潮涌沒有血緣關係。

隨後,立院交通委員會為此進行黨團協商溝通,協商後決議,暫停汪用何的資格審查,待關係釐清後再行審議。由於汪用何資格遭疑,輪值召委國民黨委員林明溱同時也裁示,請汪用和離開審查會場。

台聯黨立委黃文玲在黨團協商後,針對行政院在提名汪用和時卻未了解相關親屬的工作,要求陳士魁道歉。多個委員質詢時也紛紛表示,包括陳元玲在內,行政院提名一再重複爭議的狀況,要求行政院兩個月後提出檢討報告送到委員會。

立院今審NCC委員 汪用和:就任前將辭娛樂與線上公司董事


 林靖堂    採訪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0)針對行政院補提名汪用和與江幽芬等人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案進行審理。針對外界質疑汪用和擔任豆瓜網與玉山娛樂兩公司董事長,不應擔任NCC委員一職,汪用和今承諾表示,雖然豆瓜網等兩家公司雖分別為娛樂跟線上遊戲公司,與NCC業務不會有利益衝突,但仍願在就任NCC委員就任前依相關法律辭去兩家董事長之職。

在昨日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後,今日立院交通委員會同場加映審理NCC委員案。藍綠委員的質詢焦點,集中在汪用和的經歷資格,以及昨日廣電三法反壟斷條款通過的立場,不過,面對立委針對反媒體壟斷與NCC委員相關意見的質詢,汪用和概以「自己相當支持反媒體壟斷,希望台灣是言論多元的社會,但我們的所有一切作為,都依大院的一切法律」作為回應。

而對於汪用和個人的質疑,包括羅淑蕾在內的藍營立委多以陳元玲的例子,質疑汪用和是否能夠抗拒壓力,做完任內職務?汪用和充滿信心的表示,自己很珍惜有機會能為國家做事,也有信心能勝任,有決心作滿完整任期。

民進黨委員葉宜津詢問汪用和,是否了解何謂編輯室公約,對於去年旺中媒體集團對她本人與中研院學者黃國昌教授攻擊的看法?汪用和表示,她對編輯室公約舉雙手贊成,但有關旺中去年對於立委與學者的言論,相關資訊我都是自媒體而來,無法得知事件全貌,無法妄加評論。

蔡其昌與邱志偉則呼籲,汪用和是否在NCC委員任內退出國民黨,作一位超然獨立的NCC委員,以建立社會公信力,迴避外界酬傭的質疑。蔡其昌近一步說,社會質疑媒體主播這麼多,為什麼你能被提名而非其他人,應以退出黨籍作為承諾。汪用和則回應,自己的黨籍身分不會妨礙她作為NCC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的身分,她說,自己會用自己未來的表現來爭取社會認同,同時,她也說自己會以良心處理公務。

至於現任NCC技監江幽芬,多數綠委則質疑她能否能勝任從事務官轉任政務官的心態?江幽分則回應表示,公務員是良心事業,自己會本於良心與依法行政處理事務。

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南方週末》事件 石世豪:政府不介入媒體是先進國家標準


林靖堂     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9)對中國政府竄改中國南方報系《南方週末》2013年新年賀辭一事回應媒體詢問。石世豪說,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很重要,不只是報社老闆…政府不宜以法律沒有規定方式介入媒體運作,這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諦。

《南方週末》2013年新年賀辭遭中國廣東省宣傳部長庹震強力介入修改並撤換,引發中國公民社會反彈與全球媒體關注,要求中國開放報禁,並拒絕中國政府侵害新聞自由。

今日石世豪出席立法院廣電三法修法會議時,石世豪接受媒體採訪指出,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很重要,不只是報社老闆,以中華民國來說,向來尊重新聞媒體,政府不宜以法律沒有規定方式介入媒體運作,這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諦,所有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如此標準,回應《南方週末》事件


石世豪隨後指出,包括台灣反媒體壟斷運動,新聞自由概念自17世紀以來,其核心精神就是政府不能干預媒體內部的運作,反媒體壟斷的中國因素也必須要回到新聞自由的核心意涵,防止媒體壟斷的概念也不能超越新聞自由避免介入的核心價值。

旺中信託中天 石世豪:將視是否實質「控制」而定


林靖堂  採訪報導

旺旺中時集團近日將旺中併購中嘉案中包括切割中天電視台的三項停止條件,送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理,NCC主委石世豪今(9)表示,NCC徵詢過「信託法」主管經濟部的意見,經濟部認為信託有多種安排方式,仍要視個案而定,沒有通案一般解答,會就實際信託情形來看;石世豪指出,NCC停止條件的認定,主要的考量在旺中集團對中天電視台無論直接間接是否實質「控制」。

去年7月NCC在前主委蘇蘅任內作出旺中併購案有條件通過的決議,此三項停止條件,包括中視數位新聞台變更營運計畫、改為綜合台;中視綜合台新聞部設立獨立編審委員會;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其中,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最為社會所關注。

而在去年8月,壹週刊首度曾爆出旺中欲意將中天電視台信託給復興航空,當時,NCC曾對外宣告信託的做法「此路不通」。然今天石世豪卻表示,經過向經濟部徵詢信託的做法後,他們認為信託的方式有很多種,要視個案而定,沒有通案一般解答,NCC後續會就實際信託情形來看再行決策。

石世豪說,NCC去年對旺中案所作的決議,只看旺中是否對中天電視台有直接或間接的「控制」。信託原本不在NCC的停止條件上,不是我們當初停止條件的模式,所以我們的檢查都還在以我們的停止條件內涵去決定。石近一步表示,NCC停止條件的認定,關鍵意涵「在控制的概念上,我們不考慮影響」,在旺中集團對中天電視台無論直接間接否實質「控制」,

而在旺中案的審查時程上,石世豪也表示,旺中案的停止條件審議要待全部資料審議完畢,召開NCC委員會後才能做最後確認。石世豪說,此案的審查時程保證會在2個月內會做完成行政決定,最多延長4個月。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南方週末》遭竄引風波 龍應台籲習近平要有新作風

龍應台呼籲習近平對言論自由要有新作風

林靖堂   採訪報導

文化部長龍應台今(7)日對藝人常以「內地」稱呼中國大陸表示自己的看法,她認為「用內地這個詞的確不妥」,同時,她也對近日中國《南方週末》新年獻詞遭竄一事,呼籲中國國家領導人習近平應對媒體與言論自由有新作風。 

近年來,有許多港台演藝人員無論是接受採訪或在節目上,皆以「內地」稱呼中國大陸,龍應台今日在公佈公視新董事會候選人後表明,「我覺得用內地這個詞不妥當,但我們是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

龍應台指出,內地一詞有其歷史背景,「過去台灣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稱呼日本為內地,而現在的香港稱大陸為內地,以我們現在是中華民國的立場,我們稱大陸為內地是不妥當」她反問記者,「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願意用內地來稱大陸嗎」?

龍應台認為不能怪罪藝人以內地稱呼中國,因為「他們不會知道哪些正確、哪些不正確,當他們常去那裡工作而身邊的人也常用這個詞彙,自然而然就會用這樣的詞彙稱呼」不過,龍應台也說,台灣並非共產國家,不能強迫藝人不能用什麼詞彙,「不能說用了內地就把人關起來,我們是開放透明的社會,一切還是要在合理共識基礎」。

 至於近日中國《南方週末》因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被廣東省委宣傳部改稿換稿,引發中國民間社會反彈一事。龍應台則對中國政府作出呼籲,她希望中國新領導人習近平,在言論自由與媒體這塊能有新的作風出現。

她說,《南方週末》眾所矚目,不但在中國大陸具備高度指標性,對台灣也是,她希望北京政府能有高度智慧處理這一新的指標(指南方週末)。

解決公視僵局 文化部撤告再提新名單

龍應台今(7)日公佈新一波公視董監事會提名人選
林靖堂   採訪報導

為解決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改選爭議,文化部龍應台部長今(7)日邀媒體茶敘宣布任內第二波公視董事會被提名人名單。龍應台並在會中宣布,為化解過去新聞局與政大教育系教授鄭同僚在內的舊董事之間,因訴訟所產生的不信任,即日起全面撤回上訴,希望在互信、互重的基礎上重建公共媒體的典範。龍應台也希望,能在近期內與鄭同僚等就董事見面,互相了解對公視政策的看法。同時,18日的審查作業,龍應台也呼籲審查委員同意記名投票,貫徹透明政治。

去年1228日文化部將新一波公視董事會提名人選名單送交行政院核定後,今確定公告名單。今日行政院提的公視董事候選人名單包括,李念祖、林麗雲、侯文詠、紀政、姜雪影、鈕承澤、陳倩瑜、張正、陳淑麗、程宗明、黃肇松、廖咸浩、趙雅麗、劉昌德、劉銘等人。

龍應台表示,這些名單中,有來自28個非營利組織的推薦,也有行政院的提名者,甚至也有自薦者,在經過多方溝通後,才形成此一名單。不過,媒體質疑趙雅麗去年三度審查會屢次否決,為何仍在名單內?是否有硬幹之虞?龍應台則回應指出,公視董事會需要有人能夠經驗傳承,而她認為目前僅有趙、程二位現任董事會成員願意接受提名,龍應台甚至緩頰「趙雅麗其實已經很犧牲很委屈,但她仍願意投入,應當給與支持」,不應該用「硬幹」的字眼去解讀趙雅麗再度被提名一事。

而至於前一次審查會後,有三位審查委員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包括國民黨立院黨團推薦的劉幼琍、王文靜與蔡詩萍等。經過立法院改推薦後,由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徐振興與玄奘大學新聞系主任杜聖聰遞補劉幼琍、王文靜的位置,至於另一名審查委員蔡詩萍原本堅持退出,但龍應台說,經她再三慰留後,蔡詩萍才繼續同意留任。

龍應台指出,無論過去公視的紛爭如何,她仍願意用最大的單純解決這一切,只期待審查委員與公民社會能讓公視回到「初衷」。她說,為了讓公視徹底回歸專業運作,讓公共媒體回到公民社會,重新建立彼此信任,她將代表文化部即日起對前行政院新聞局與公視董事會間的訴訟案,全面撤回上訴,希望在互信、互重的基礎上重建公共媒體的典範,專注公共媒體的發展。

對於龍應台願意撤告並與鄭同僚等人見面,鄭同僚稍後表示,自己的立場一直是文化部正式撤告,就可以見面,「只要撤了告,她想要談公廣政策發展,我願意和她談談」。

而原定去年10月要公布的公廣政策至今為何尚未提出?龍應台表示,由於文化部近幾個月幾乎動用全部會的人力在立法院預算的審查上,她希望能在18號審查會通過成立新的董事會後,再行公佈新公廣政策才具意義。

18號即將舉行的公視董事會審查會,文化部仍將以公開透明的方式,以視訊現場轉播,同時,她也將以公視董事會幕僚單位的身分,呼籲審查委員同意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公開透明本次的審查過程。

對於公視的位置可否防止言論與媒體壟斷?龍應台認為,公共電視台應該先把自己做好,把自己發揮到極致,那它就可防止知識壟斷或言論壟斷;公視的作用並非要來防止壟斷,但總是先把公視做好再說

去年已通過的第5屆公視董事包括陳信宏 (阿信) 、詹宏志、童子賢、巴奈‧母路、陳郁秀、吳作樂、鄭自隆、陳以亨,由於公視法明定董事會名額為17~21位,公視仍需至少9位董事,第五屆公視董事會才能成立。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解決公視政策爭議 龍應台明邀媒體茶敘


林靖堂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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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延宕兩年的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改選,文化部今(6)簡訊通知,文化部長龍應台將於明(7)日下午邀約媒體茶敘,預料可能公佈新一波的董監事被提名人名單,或向外界公佈原定10月對外公開的文化部首個公共廣電傳播政策。然到底所為何事,文化部官員表示,要等明天才揭曉。

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會改選爭議至今已超過兩年,是龍應台於去年5月就任文化部長以來,所碰到最為棘手的文化政策難題。為解決此一牽涉複雜的政治爭端,自去年6月以來,文化部曾試圖召開兩次董監事審查會,最後卻紛紛宣告破局。在各方公開審查會過程輿論壓力下所召開的8月審查會,更僅選出包括五月天主唱阿信在內的3位董監事,第五屆公視董監事會仍未完全產生。

而為解決公視爭議,龍應台也曾於去年7月文化國事會議上承諾,邀請學者組成公廣政策諮詢小組,原定於10月公佈該項政策,但至今未聞樓聲響。

然而就在跨年前夕,文化部終於在民間公視爭議紀錄片《那些年,誰搞垮了公共電視?之董事難產事件簿》首映前,宣布首映會當天(也就是去年1228)28個非營利組織共同推薦的董監事提名人推薦名單,送交行政院核定。

文化部影視與流行音樂司長張崇仁說,名單是否公佈要等明天早上行政院將核定後的名單送回文化部後,才知道。張崇仁表示,部長有要求自己務必在下午排出時間,出席媒體茶敘,但是否為名單或政策公佈,要問部長本人。文化部公關也表示,如果院長核定名單確定,將可能是明天的議題,目前尚未知。

不過,確定的是,明天龍應台的媒體茶敘,應當會對公視的相關議題對外說明。

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旺中案新進展 中天信託於台工銀

林靖堂   採訪報導

資料照片
旺中併購案有新進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證實旺中集團已將中天新聞台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相關文件已送達NCC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表示,業管單位近日將著手展開形式審查,並提報委員會進行審理。但審理期限與信託對象與旺中的關係,虞孝成皆以不清楚作為回應。

旺中媒體集團旗下的《中國時報》今日報導,由旺旺集團經營的「神旺投資公司」昨(3)日舉行臨時股東會,確認蔡衍明之子蔡紹中解任董事長,而由現任總經理馬詠睿兼任董事長,回歸專業經理人制度。同時,報導也指出,旺中集團已於去(2012)年12月27日將中天新聞台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相關文件並送交NCC進行旺中案後續審理,此項消息也已為NCC所證實。

蔡紹中日前以旺中集團代表身分,代表其父蔡衍明出面交易台灣壹傳媒集團平面業務,一般認為,此次中天電視台職務調動,是為了便於蔡紹中將來接掌台灣《蘋果日報》。再者,去年在NCC鬧的沸沸揚揚的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案,其中一項許可條件即為旺中集團必須與中天電視台切割,而蔡紹中的去職可能亦與「切割」有關。

虞孝成指出,近日NCC已收到旺中將中天信託的公文,NCC近日將對於中天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的相關資訊進行形式審查,並提報委員會進行審理。而當初前主委蘇蘅所設下的另兩項停止條件,包括中視新聞台應申請營運計畫變更為非新聞台,與中視股份公司應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也都在同一份函文中一併向NCC提出申請。

不過,針對此次旺中集團主動提出的函文所要處理的審理期限、信託對象與旺中的關係、蔡紹中解任中天董事長的做法符不符合切割要件,NCC目前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