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靖堂 採訪報導
旺旺中時集團近日將旺中併購中嘉案中包括切割中天電視台的三項停止條件,送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理,NCC主委石世豪今(9)表示,NCC徵詢過「信託法」主管經濟部的意見,經濟部認為信託有多種安排方式,仍要視個案而定,沒有通案一般解答,會就實際信託情形來看;石世豪指出,NCC停止條件的認定,主要的考量在旺中集團對中天電視台無論直接間接是否實質「控制」。
去年7月NCC在前主委蘇蘅任內作出旺中併購案有條件通過的決議,此三項停止條件,包括中視數位新聞台變更營運計畫、改為綜合台;中視綜合台新聞部設立獨立編審委員會;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其中,旺中集團需「完全切割」中天新聞台最為社會所關注。
而在去年8月,壹週刊首度曾爆出旺中欲意將中天電視台信託給復興航空,當時,NCC曾對外宣告信託的做法「此路不通」。然今天石世豪卻表示,經過向經濟部徵詢信託的做法後,他們認為信託的方式有很多種,要視個案而定,沒有通案一般解答,NCC後續會就實際信託情形來看再行決策。
石世豪說,NCC去年對旺中案所作的決議,只看旺中是否對中天電視台有直接或間接的「控制」。信託原本不在NCC的停止條件上,不是我們當初停止條件的模式,所以我們的檢查都還在以我們的停止條件內涵去決定。石近一步表示,NCC停止條件的認定,關鍵意涵「在控制的概念上,我們不考慮影響」,在旺中集團對中天電視台無論直接間接否實質「控制」,
而在旺中案的審查時程上,石世豪也表示,旺中案的停止條件審議要待全部資料審議完畢,召開NCC委員會後才能做最後確認。石世豪說,此案的審查時程保證會在2個月內會做完成行政決定,最多延長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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