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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防止壟斷私媒 停止干預公媒

(本文為2013/1/24蘋果日報論壇《防止壟斷私媒   停止干預公媒》完整版)

林靖堂   

去年整年與今年年初一連串的媒體大事,包括旺中併購中嘉案、壹傳媒交易案、公視董事會改選案與傳媒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任命案,共同的交集除了所謂的「中國因素」;另一重要課題,即政府媒體政策的思考,應建立在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之下,防止私媒壟斷、對公媒干預止步。換句話說,反媒體壟斷與維繫公共媒體獨立性,是一件事情。

進一步說明,一個具備民主素養的政府體制,為了健全民主政治的發展,其傳媒政策皆會採取一種傳播政治經濟學所謂「資本主義企業與國家干預之間的平衡狀態」。在尊重多元、民主開放的社會與政治體制中,由於了解媒體的角色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於替公民社會守望、監督財團與政府,因此在這些國家中的政府與公民社會,都了解「任何一種政治與經濟勢力都不適合過度掌控媒體資源」的重要性。

也因此,尊重民主價值的西方國家其所彰顯的國家傳媒政策,不外乎重視商業媒體的壟斷獨占問題,以及跨業併購的負面效應;同時,也強調獨立公共媒體在公民社會扮演的重要地位,並賦予龐大資源使之能與商業媒體抗衡、監督政府公共政策。而這樣的傳媒政策作為,前者如美國、後者如歐洲,去年英國上演的梅鐸集團風雲可為例證。

然而,回頭看看我們台灣自己的執政當局,高喊數位匯流的口號大旗背後,卻對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毫無概念。在執政當局毫無「應保持資本主義企業與國家干預之間的平衡狀態」,以及「保障言論自由多元」的政策意識之下,台灣媒體環境的現狀與政府的作為,不是放任黨國資本主義共生結構的財團恣意併購、壟斷商業媒體,不然就是欲意將政治黑手深入公共媒體。

「控制」-將媒體視為政治利益的宣傳工具並納為己用,是東、西方批判性政治經濟學者努力遏止的問題,但卻也是台灣政治人物與在地政經結構不斷伸手欲奪取的權力毒蘋果。而去年一整年乃至於今年年初仍在上演的台灣媒體風雲事件簿,就是政府、政治人物與財團共謀合演的「控制」戲碼,無論於公於私,掌握媒體的野心,展露一覽無疑。

至於許多學者與反壟斷青年聯盟所擔憂的「中國因素」,也不能跳脫「控制」的框架之外,南方周末事件、紐時中文網事件,都是中國傳媒與政治嚴控體制下的「中國因素」問題。綜合以上所述,近日媒體改造學社學者與傳播學生鬥陣學生高舉私媒反壟斷、公媒反干預,二者合而為一不無道理。

從日前文化部公視董事改選四度破局,以及反壟斷法修法的爭議來看,問題的關鍵就在政府的不作為與政黨對媒體的錯誤干預。因此,我們必須要問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在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最大前提下,台灣的傳媒政策到底為何?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是否願意宣示,台灣政府的傳媒政策應朝防止私營傳媒壟斷、停止干預公共傳媒的目標邁進,並實際作為?

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南方週末》事件 石世豪:政府不介入媒體是先進國家標準


林靖堂     採訪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今(9)對中國政府竄改中國南方報系《南方週末》2013年新年賀辭一事回應媒體詢問。石世豪說,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很重要,不只是報社老闆…政府不宜以法律沒有規定方式介入媒體運作,這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諦。

《南方週末》2013年新年賀辭遭中國廣東省宣傳部長庹震強力介入修改並撤換,引發中國公民社會反彈與全球媒體關注,要求中國開放報禁,並拒絕中國政府侵害新聞自由。

今日石世豪出席立法院廣電三法修法會議時,石世豪接受媒體採訪指出,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主很重要,不只是報社老闆,以中華民國來說,向來尊重新聞媒體,政府不宜以法律沒有規定方式介入媒體運作,這就是新聞自由最重要核心意涵及真諦,所有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如此標準,回應《南方週末》事件


石世豪隨後指出,包括台灣反媒體壟斷運動,新聞自由概念自17世紀以來,其核心精神就是政府不能干預媒體內部的運作,反媒體壟斷的中國因素也必須要回到新聞自由的核心意涵,防止媒體壟斷的概念也不能超越新聞自由避免介入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