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民團訴求旺中案聽證 NCC:由委員會決議


林靖堂 採訪報導

旺中併購中嘉有線系統案切割中天電視台等3項停止條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表示,若在未要求補件的前提下,可望最晚於今年4/16對旺中案停止條件進行最後認定。同時,NCC也回應早上媒改團體的訴求表示,過去未曾有就停止條件成就與否開聽證會的慣例,未來仍須由委員會決定開聽證會的必要性。

NCC於去年7月底所做出有條件通過旺中案的決議,其中切割中天、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中視應社獨立新聞編審制度3項停止條件最為人所關注。NCC曾表示,旺中併購案若要成立,必須達成此3項停止條件。去年底,旺中便提出將中天電視台信託予台灣工業銀行之方式,像NCC提出旺中案3項停止條件的審理。

今天早上媒改團體赴NCC陳情,要求NCC針對旺中案3項停止條件的審理召開聽證會,以召公信。對此,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下午表示,NCC過去沒有就停止條件成就與否開聽證會的慣例,這件事情必須由委員會決定。

至於旺中併購案3項附款的審議最快何時可以完成?黃金益指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為2個月,最多得延長2個月,自文件送達日開始起算。不過,黃金益也指出,一旦因文件資料未備齊而求補件,就會暫停計算審查,直到文件資料備齊後,繼續計算其審查期限。

黃金益透露,業務單位對於旺中併購案的3項停止條件實質審查已接近尾聲,接下來將提報委員會進行審議。但記者近一步詢問時間期限為何,則未有明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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