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靖堂
為回應去(2012)年901反媒體巨獸大遊行盡速立法反媒體壟斷訴求,立法院昨(29)日,終於在民進黨召委安排下,於本會期倒數的日子進入反媒體壟斷法實質審查。在冗長的逐條討論下,終於有突破性重要進展,然而,若實際觀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討論過程,立委的立法素質,卻成為反媒體壟斷法通過最大隱憂。
怎麼說立委的立法素質是反媒體壟斷法通過的最大隱憂?
首先,昨日的審查過程,居然有長期在交通委員會浸淫並創設、審理媒體廣電法規的立法委員,於審查會開口詢問,何謂「多系統頻道經營者」(MSO,舉實際案例,中嘉、凱擘即是)?
更有甚者,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們,無論朝野,在討論最重要的收視率、市佔率等計算反媒體壟斷門檻關鍵性議題時,堅持要通過市佔率作為計算標準,卻對何謂「市佔率」的實際定義莫衷一是,有的甚至不見得知道自己所提的市佔率定義為何。如此立法品質,要通過一項關乎國人傳播權益、新聞自由與傳播產業秩序的反壟斷法,著實令人不寒而慄。
立院交委會的立委,其職務為利用專業知識代替市民社會,立法建立傳播媒體產業之秩序。目前的傳媒法案,包括廣電三法、通訊傳播基本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反媒體壟斷法等,都出於交通委員會之手。照理說,交委會中已連任數屆的立委諸公,對傳播產業的相關專業或常識知識,都略有掌握才是。
也就是說,什麼叫做「多系統頻道經營者」、「市佔率或收視率的定義」,應是替人民規劃傳媒法規的民意代表必須擁有的最基本知識才是。但若觀察昨日反壟斷法逐條審查過程,卻發現交委會委員,有對自己所提出的法案不瞭解的、有不懂此專業最基本常識者。最令人恐怖的,是這樣的立委卻主導了整部法案的審查過程,法案中每一條文是否通過,泰半要經過這些立委點頭同意,且這些委員幾乎條條有意見,這種立法品質,如何令人恭維?
昨日反媒體壟斷的學子一如往常前往立院訴求盡速立法,他們的訴求的確獲得了立院回應,在數日內有了初步的立法進展。然而,關乎媒體產業秩序與民主社會言論多元可能性的法案,卻被「如此專業卻不具備基礎知識的立委」掌握泰半的立法過程,筆者甚感擔憂。
立法院的立法品質與秩序,素來為台灣社會所詬病,許多有識之士聞之莫不搖頭嘆息。展現在此次的反壟斷立法上,卻有如此可笑亦可歎的情事,只能說,「立委!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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