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反壟斷運動除夕前大紅包? NCC明討論《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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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靖堂   採訪報導

為因應去(2012)年旺中併購案、壹傳媒交易案所引發的民間反媒體壟斷聲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日將召開委員會,討論《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NCC官員透露,NCC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內容除外界關心的平面與廣電跨業整合限制外,也將包含「黃國昌條款」與「黃哲斌條款」雙黃條款,正式將更正答辯與勞動權保障納入,保障閱聽人與第一線新聞工作者權益。

由於民間反媒體壟斷聲浪不斷,以及立院朝野黨團的攻防下,原規劃於2014年才有可能完成立法規劃並納入《匯流法》的NCC《反媒體壟斷法》,已於上個月立院院會結束前承諾最快將於今年3月提出NCC版的《反媒體壟斷法》專法草案,同時於6月前將該草案送立院審議。

為回應立院在野黨團與民間盡速立法的訴求,NCC(5)日公開本週委員會議程,指出NCC將於明日討論《反媒體壟斷法》,並正式將該法命名為《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進行草案規劃的報告。

NCC官員表示,NCC版本的反媒體壟斷《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內容,除包含外界關心的平面與廣電跨業整合限制外,也納入「黃國昌條款」與「黃哲斌條款」雙黃條款,正式將更正答辯與勞動權保障納入並賦予實質法律效力,保障閱聽人與第一線新聞工作者權益。

過去廣電三法中,也有對立法保障民眾擁有對報導的更正答辯權,然而更正答辯權過去長期以來屬於未有罰責的條文,法律效力與約束力較弱,NCC官員指出,此草案將強化更正答辯權的實際執行效力,讓類似旺中報導黃國昌走路工事件的爭議,能在更正答辯權有實質的法律執行效力下,給予黃國昌能針對媒體報導有完整更正答辯的權利。

至於「黃哲斌、何榮幸條款」,NCC官員則說,該法將保障第一線媒體工作者,或資深媒體工作者能在不受報社老闆過度干預下擁有實質新聞編採自主,同時,也將編輯室公約正式納入勞基法的規範,並賦予一定法律效力。

官員表示,明日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可能將由石世豪主委親自對外進行草案說明。

附件:2012/02/06 NCC第525次委員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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