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發出來的消息,無名小站即將於今(2013)年12月26日與奇摩部落格服務一同走入歷史,無名小站即將走入歷史之際,我認為有必要再回顧一次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的爭議,以為借鏡。2010年我畢業於輔大大傳所,當年所寫的論文《無名小站商業化發展史-批判性觀點》,即是將無名小站的商業化過程做一個整理,以下我重新將我的碩士論文研究結論做簡單的改寫與整理。
《無名小站商業化發展史-批判性觀點》是以商品化與公共性兩概念,透過文獻整理,將無名小站自1999年創站以來之商業化過程進行耙疏。這本論文逐一整理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的爭議與評論,並對無名小站商業化前後的各種商品化形式進行解析,以求了解無名小站如何透過商品化將學術資源與使用者化作其商業利益。
從1999到2008發跡到沒落
從1999到2008發跡到沒落
這本論文藉由無名小站發展過程與爭議事件,對商業化過程中與商業化後無名小站的作為做歷史性的描述。首先依歷史演進,描繪無名小站於1999年創站後,2003年至2007年自交大崛起、商業化,到雅虎奇摩併購的過程,由於寫作時間在2010年,所以分析結束於2008年無名小站將BBS回贈交大之時。
這段歷史可以看見無名小站從本來開放、廣納意見、以使用者為依歸的態度,到最後變成封閉、以利潤為導向、不尊重使用者的態度與作為。而無名小站在這段時間內所陸續爆發的多起爭議,歸納其爭議疑點,可能與學術網資源的濫用有關。
爭議在學術資源運用不當
論文透過文獻整理發現,無名小站與學術網路及交大的未能清楚切割,是外界指為公器私用之因。無名小站為求發展,大量利用交大資工系計算機中心機器設備硬體資源與交大頻寬、違反學術網路規範刊登營利廣告,且站長吳緯凱多次違反學術網路規範散發廣告信、設置伺服器、以駭客行為測試友站;再者,商業化後為求獲取技術移轉回饋利益,與幫助其商業化的交大師長言語交鋒,除突顯無名小站創站團隊的公共意識模糊,更突顯交通大學在技術移轉機制上的問題與缺失。
論文也提及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對使用者的傷害。一方面,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從在學術網路裡單純的資訊,商業化後成為無名小站貴重的商業資產,無名小站在交大的指導老師認為這是其真正的價值;二方面,無名小站在進行使用者的資料庫轉移時,疑似遊走法律灰色地帶,成功將資料庫納為己有。
其次,商業化後,無名小站多次因功能設定及會員帳號隱私政策問題,受使用者批評,諸多批評又以白金卡會員優先認股權的爭議為最。白金卡會員是站方為回饋學術網路時對無名小站有所幫助的使用者,給予優先認股權的特殊權益。初始站方信誓旦旦,甚至金主親上火線,承諾優先認股權效力。直至雅虎奇摩併購,優先認股權泡沫化,站方推翻承諾,被評擊失信與無誠。
綜觀無名小站種種受質疑的爭議行為與問題,共同點在於,無名小站捨棄原本的公共性而向商業利益看齊。在這些爭議中,部分商業化過程在學術網路上於法所不允許,甚而與無名小站本來的創站宗旨大相逕庭。
本研究對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與商業化後的營運方式,進行各種面向的「商品化」分析。透過商品化分析,了解無名小站如何將其功能服務與使用者,由使用價值轉換為交換價值,同時,了解使用者、無名小站與廣告商(主)之間關係的變化。
論文研究發現,無名小站在商業化前後,無不利用商品化各種面向,將使用者、內容、流量數據等,盡可能化作能夠生產賸餘價值利益的商品與廣告資金。
同時,無名小站、使用者與廣告商(主)間之關係,獲取利益最為豐富的是無名小站與廣告商(主)。兩者盡其可能地,自使用者身上獲取廣告利益與賸餘價值,無論付費或免費會員皆無法逃脫。使用者從中雖獲得自我展演與人際互動的滿足與成就,但卻是建立在受到無名小站與廣告商(主)間,全面性的、若有似無的經濟剝削上。
再加上觀察無名小站與雅虎奇摩併購後白金卡會員權益的相關爭議,可以了解,無名小站在資訊服務的商品化過程中,對消費者與市民社會網路媒介近用權的傷害,直接明顯而巨大。
再者,無論無名小站商業化過程中,技術商品化過程的不透明與制度的不健全對公共學術網路資源的侵害;或其商業化後,對於使用者消費權益與網路媒介接近使用權傳播權益的傷害,皆為反省思考的借鏡,來看待台灣的網路與電信服務政策,以及學術網路管理政策的諸種問題。
PTT對照看「公共網路服務」
無名小站在商業化之前,透過「對等交流」、「合作共享」的方式與使用者互動,對外也標榜著「自由與開放」的態度。同時,也因為其所利用的學術資源,自頻寬、伺服器與硬碟等硬體設備,為免費開放的「公共產權」,在此種優勢環境下,得以快速發展。並且因為在公共產權的環境下,讓使用者在最小限度的數位落差障礙下,取得較大的普及近用權,更使無名小站能快速地為大眾所知曉。
然在商業化後,態度全然轉變。種種爭議過程顯示,無名小站已將「開放性」與「交互主體性」等公共價值拋諸腦後,繼之以「封閉」、「不對等」的行為面對使用者。商業化過程中與技術移轉的爭議,也顯示無名小站把學術公共資產公器私用為一己私利的跳板,公共產權意識薄弱。再者,商業化後的差別定價分級付費,亦限縮了使用者普及近用的權益,進而擴大了資訊落差的經濟障礙。
最後,我以台大PTT實業坊為對照組,嘗試提出本研究對無名小站商業化後,公共網路服務的另一種想像與作為。
我的論文認為,台大PTT堅持學術網路的中立性絕不商業化的態度,以及成立學生社團作為經營團隊,以此與學校、政府教育單位區隔並宣示獨立性的作為,維繫了數位與資訊公有地最重要的要件「公共產權」與「公共服務」。
但我亦認為,PTT並非完美的數位與資訊公有地。包括部分站長公器私用、商業行為的防不勝防,以及其與學校間不穩定的互動關係,都會對PTT維繫網路公共性的作為有不利影響。但基本上,PTT仍有做到數位與資訊公有地對使用者應當保障的近用權與自由共享等公共性,值得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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